2014 年景泰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SL15025
一、招标条件:
2014 年景泰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已由市发改西部〔2015〕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泰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群众投工投劳折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立项批复 : 市发改西部〔2015〕124号
(二)建设规模: 改善基本口粮田9472亩,农田水利配套9472亩,衬砌斗渠39.5km,渠系建筑物共1185座,其中分水口790座,过路涵管395座。
(三) 招标内容: 本次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全部施工
(四)建设地点: 景泰县芦阳镇响水村,中泉乡脑泉、尾泉村,寺滩乡疃庄、永泰村,上沙沃镇上沙沃村、漫水滩乡漫水滩村等5个乡(镇)的7个行政村实施。
(五)资金来源: 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及群众投工投劳折资。
(六)工 期: 150 日历天
(七)质量标准: 合格
(八)标段划分: 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应具有至少3项或3项以上与本招标工程相类似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加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二)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并年检合格。
(三)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中报名后,打印报名成功页并加盖公章。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派代表持委托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册人员)身份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并参照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提交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两套(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以上所有报名资料需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报名时间: 2015 年4月6日至2015年4月10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补报。
七、报名地点: 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市场客户服务科报名窗口。
八、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于2015年4月6日至2015年4月10日上午08:30点至12:00,下午14:30至17:00,至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标书售卖处。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5年4月13上午9时,在景泰县水务局门口集中,由招标人组织踏勘现场并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8上午9时整,送达地点为: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南环路3号高新技术产业园创业大厦
联系人:程学平
电 话:0943-8287919
招 标人:景泰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管理站
地 址:白银市景泰县
联 系 人:火兆军
联系电话:13893092036
招标代理: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59号(民安大厦A塔10楼)
联 系人:唐作燕
联系电话:13893039025
电子邮箱: 51434469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