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林业局2014 年退耕还林后续产业苗木二次采购 招标公告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5】49号)要求,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林业局的委托,现就油茶等种苗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 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鹤峰县林业局2014 年退耕还林后续产业苗木二次采购
二、项目编号 : HFXZFCG2015 —037号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共分二包,分包评标,投标人可选择 二包中的任意一包 或二包全投。
第一包:核桃 第二包:油茶
1 、数量、品种及规格 :采购核桃29700株,油茶73500株, 起苗要求:采购方现场监督起苗,规格详见货物介绍。
2 、招标范围 : 种苗的供应、运输及卸载。
3 、送货地点 : 按采购方的调苗计划,送货至通公路项目村。
4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付款。
5 、投标有效期: 60 天。
6 、供货期限: 签订合同后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完成供货、检查验收。
7 、最高限价: 第一包32.67万元,第二包16.17万元,
五、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 省林业厅认定的恩施州境内省级良种育苗基地, 基地所育种苗能满足采购要求;
(三)近两年 有类似业绩;
(四)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下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件清单、投标人名称、地址及电话,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 林业部门核发的 《 林 木 种子 经营许可证》原件 、 《 林 木 种子生产 许可证》原件;
4.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省林业厅认定恩施州境内省级良种育苗基地的证明(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
6 、 当地县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种苗基地证明(须注明种苗品种)原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自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3月30日每天上午8:00 - 11:30时,下午2:30 -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领取招标文件,报名 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名人的联系电话、邮箱或QQ号)。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标书时间:2015 年4 月14 日 上午 9:00至9:30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4月14日上午9:30
2 、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第一包:壹万元整,第二包:伍仟元整。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所投包数足额递交(现金)。
十一、联系电话(传真)
林业局 : 杨先生 13986868450
交易中心: 张女士 传真/电话0718—5290619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 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