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项目在国家首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试点—山西伟拓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www.sxdzzb.com)(下称“伟拓平台”)上以电子辅助招投标的形式组织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0632-1620GC2L2108
2.3 建设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院内
2.4 项目规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5 计划工期:30天
2.6 标段划分:
2.6.1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污水处理站改造工程;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相应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企业注册,并具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有同类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登录伟拓平台完成“申报注册”,并将伟拓平台要求准备的书面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整理成册后递交至伟拓平台。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然后登录伟拓平台在线申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每日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4.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4.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4.2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4.4.3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4.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B证)
4.4.5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4.6近三年同类型业绩;
4.4.7以上资料须提供清晰完整有效证件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4.4.8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9日15: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会议室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
邮编:030006
项目经理:张伟
联系人:张伟、高翔、张紫玉、董琳
电话:0351-7882699-8201 15536865908
电子邮箱:sxitc02@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原市鼓楼支行
账号:147951527391
网址:http://www.sxtender.com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