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红浅稠油污水回注钻井工程(储层改造)-压裂措施作业 | ||||||||||||||||||||||||||
| 项目编号 | 2016-0169925-XJYT-0013600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项目名称:红浅稠油污水回注钻井工程(储层改造)-压裂措施作业 2、本次招标工作量暂定油水井压裂作业9口,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标段(标包)划分: 不划分标段 。工作量划分情况如下: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CY1-2016-071的招标文件。 3、 建设地点:采油一厂所辖油区内。此项目由采油一厂负责组织实施。 4、计划工期:自甲方批准的开工之日至2017年6月30日。 |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和“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队伍”压裂施工队伍资质及新疆油田市场准入证,且资质范围、准入范围、施工能力、资源配置等满足本工程建设要求。 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诉讼案件; 5、质量安全:投标人必须持有效并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健康安全与环境(HSE)许可证;通过了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11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12月05日 09时29分00秒 |
|||||||||||||||||||||||||||
| 1、凡有意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于上午09时30分至13 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 时30 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 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计划科合同管理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名书、交费证明资料复印件等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除交费证明外,其余均为原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售后不退,交款时请注明“红浅稠油污水回注钻井工程(储层改造)-压裂措施作业标书费”字样。25--30日交费的,请提交银行转帐支票。 3、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1日 10时00分00秒 |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12-21 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采油一厂计划科合同管理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不满足公告要求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20000元(大写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交款时请注明“红浅稠油污水回注钻井工程(储层改造)-压裂措施作业投标保证金”字样。25--30日交费的,请提交银行转帐支票。 | |||||||||||||||||||||||||||
| 六. 开标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