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编号 |
3205821509250201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财政:100% |
| 工程名称 |
张家港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张家港市金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工程地点 |
张家港市各区镇农村 |
| 工程规模 |
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各级收集池、泵站和动力输送管网建设) |
| 招标文件下载: |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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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具体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 3205821509250201-BE-012 |
张家港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大新镇龙潭村、中山村、桥头村生活污水管网工程施工监理 |
公开招标 |
68.07 |
2016/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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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范围 |
张家港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大新镇龙潭村、中山村、桥头村生活污水管网工程施工监理,主要有承插式接口HDPE缠绕管、玻璃钢管、UPVC管等等的铺设,管径均小于1000mm。施工合同估算价4700万元。 |
| 报名地点 |
网上投标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6年11月29日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7年1月1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7年6月8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年11月30日 8:3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6年12月5日 17:00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
| 企业业绩、信誉要求 |
良好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
资质类别和等级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 |
政府预选承包商
类别和组别(级别) |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15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或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5年度)的监理(市政)Ⅱ组及以上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的监理资质 |
| 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总监、专监、监理人员的要求、配置等按张住建工[2014]30号文;(7)投标申请人必需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行贿记录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原件开标时当场提交;(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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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条件 |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
| 公告信息 |
张家港市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3205821509250201-BE-012
1、张家港市金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张家港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批准建设,该项目的建设监理工程现向社会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并通过本次招标确定监理单位。
2、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张家港市大新镇
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 1 月 10 日,招标工期: 150 日历天。
4、招标内容:张家港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大新镇龙潭村、中山村、桥头村生活污水管网工程施工监理,主要有承插式接口HDPE缠绕管、玻璃钢管、UPVC管等等的铺设,管径均小于1000mm。施工合同估算价4700万元。监理招标估算价:68.068万元(不含造价控制)。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丙级和乙级应具备给排水专业)。
(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或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而且已经在本单位注册并获得岗位证书。
(3) 企业业绩、信誉:良好。项目总监业绩、信誉:良好。
(4)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网上招投标,请登陆会员申报系统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 注意: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平台采用“中金支付”。具体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张家港市招标办 <<关于启用 中金支付="中金支付"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平台的通知="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平台的通知">>。
6、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总监、专监、监理人员的要求、配置等按张住建工[2014]30号文;(7)投标申请人必需按照“张预办[2012]13号”文规定,提供张家港市或企业所在工商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行贿记录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原件开标时当场提交;(8)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已加入2015年度张家港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或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5年度)的监理(市政)Ⅱ组及以上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的监理资质;(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8、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
9.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11-30 08:30 至 2016-12-6 17:00 ,在张家港建筑业网 下载招标文件。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五日前随时查看“张家港市建筑业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2-22 13:30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张家港市建筑业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开标地点为: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张家港市民服务中心210开标室)。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招标单位联系人:施铭 电话:58760083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四楼(人民医院东对面)
联系人:施婷婷 传真:58221724 电话:58150012 项目组组长:施婷婷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 11 月 30 日至2016年 12 月 5 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张家港市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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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群飞 |
| 传真 |
0512-35028962 |
电话
|
0512-35028962 |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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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怡商厦401、402室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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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斌 |
| 传真 |
0512-58221724 |
电话
|
58150012 |
| E-mail |
lh_yangyang@yahoo.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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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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