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倍爽饮用水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盐汽水项目(项目名称),已在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备案(海发改投资备字[2016]44号核准实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唐山倍爽饮用水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单位)现作为比选人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年产4万吨盐汽水项目(项目名称)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比选范围和内容:以上项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货物采购等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招标代理资格。
2、申请人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须有一项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招标代理业绩(投资规模以项目备案证(或批复或核准文件)和招标代理合同为准)。
3、人员要求
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总人数应不低于6人;至少有2人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必须具有招标师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2014年1月1日以来须有一项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招标代理业绩(投资规模以项目备案证(或批复或核准文件)和招标代理合同为准)。
5.本招标项目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唐山倍爽饮用水有限公司办公室(详细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大清河盐场)领取比选文件。
在领取比选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购买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向比选人进一步了解项目的详细资料。
四、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09时30分,比选地点为:唐山倍爽饮用水有限公司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仅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比 选 人: 唐山倍爽饮用水有限公司
地 址: 唐山大清河盐场
邮 编: 063605
联 系 人: 闫素英
电 话: 13785549476
传 真: 0315-4055451
2016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