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运营三分公司8号线平西府维修基地锅炉维修、值守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三分公司,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运营三分公司8号线平西府维修基地锅炉维修、值守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北京地铁8号线平西府维修基地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2.4招标范围:冬季采暖热水锅炉及其辅机设备的运行管理服务及冬季生活热水系统运行服务工作;夏季生活热水锅炉及其辅机设备的运行管理服务工作;锅炉房内锅炉设备及其辅机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锅炉年检、安全阀、仪表校验工作及锅炉设备的安全档案管理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应有3级锅炉改造资质,如投标人为外地企业,应有3级锅炉维修资质;
3.3拟派锅炉司炉人员均应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为二级锅炉司炉(G2)及以上资质;
3.4拟派锅炉水质处理人员均应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为一级锅炉水质处理(G4)及以上资质;
3.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2月 1 日至2016年12月 5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711室持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 12 月 1 日至2016年 12 月 5 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711室(详细地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2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01室(详细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运营三分公司8号线平西府维修基地锅炉维修、值守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三分公司,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运营三分公司8号线平西府维修基地锅炉维修、值守服务项目
2.2 项目地点:北京地铁8号线平西府维修基地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2.4招标范围:冬季采暖热水锅炉及其辅机设备的运行管理服务及冬季生活热水系统运行服务工作;夏季生活热水锅炉及其辅机设备的运行管理服务工作;锅炉房内锅炉设备及其辅机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锅炉年检、安全阀、仪表校验工作及锅炉设备的安全档案管理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五部分“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应有3级锅炉改造资质,如投标人为外地企业,应有3级锅炉维修资质;
3.3拟派锅炉司炉人员均应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为二级锅炉司炉(G2)及以上资质;
3.4拟派锅炉水质处理人员均应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为一级锅炉水质处理(G4)及以上资质;
3.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12月 1 日至2016年12月 5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711室持经办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 12 月 1 日至2016年 12 月 5 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711室(详细地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2 月 21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01室(详细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三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德胜门西大街5号 邮 编: 100027 联系人: 丰岚 电 话: 62292594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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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711室 邮 编: 100029 联 系 人:王悦、申阳 电 话: 010-82250529 传 真: 010-82253652 电子邮件: bjjyzbb@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