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如东县金鑫交通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如东县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四、项目内容:
采购人拟对如东县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桩采购及配套设施的予安装进行采购,主要包括一体式直流充电机、充电机基础、移动式直流充电机、动力计量箱、计量箱基础、消防设施、空调等的采购(或制造)及安装,电缆沟的开挖、电源至计量箱电缆、计量箱至充电机电缆的铺设,监控室、限速器、车位线等的施工,监控系统的安装及调试,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计划工期: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设施的调试及安装,完成新能源公交车的试运行。质保期:3年。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充电桩类。
(3)投标供应商还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颁发的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投标供应商不具备上述施工安装资质,须将本项目的施工安装工作分包给具备上述资质的单位;投标供应商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供应商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则分包单位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二级或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5)投标供应商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不少于3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的充电桩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竞争性谈判文件等请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部门采购”--“采购公告”内该工程的采购公告的附件中。
七、本工程资料费500元/套,开标时由代理单位收取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9日9:00。投标供应商应于当日8 :30至 9:00将竞争性投标文件递交至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20000元
十、递交竞争性谈判投标文件的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东县掘港镇长江路北侧、泰山路东侧的建设大厦一楼)。代理联系人:王建、吕俊峰;电话:15380516451、18550663166。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人:葛忠进;电话:0513-80868759。
十二、“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www.rdzfc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