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中央商务区滨海大道(华山路至灵山卫污水处理厂)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5/3/24 |
公告号: |
黄岛区2015142 |
| 项目名称: |
青岛西海岸中央商务区滨海大道(华山路至灵山卫污水处理厂)排水工程(施工) |
| 工程地点: |
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滨海大道用地范围内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给排水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2930万元 |
工程造价: |
2446万元 |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3.2公里 |
| 计划文号: |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建设单位: |
青岛西海岸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谭大成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7791527 |
| 代建单位: |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单位: |
青岛西海岸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谭大成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7791527 |
| 招标代理单位: |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杨磊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8895959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
房地产产权人: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一)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滨海大道用地范围内。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其中污水工程西起华山路,东至现状灵山卫污水处理厂,在滨海大道(华山路至石山路)北侧绿化带内敷设一条DN800污水管道,在石山路与滨海大道交口处横穿滨海大道至南侧绿化带,延伸至张家村河,沿张家村河至灵山卫污水处理厂敷设一条DN1000污水管道,总长约3.2km;雨水工程分两段,第一段西起华山路,东至万达茂南侧雨水排出管道,第二段西起柏果树河,东至石山路,在北侧人行道或绿化带内分别敷设一条DN1500-3.5m×1.5m及DN1200-DN1800的雨水管,就近排入现状过路涵洞及柏果树河。雨水管敷设长度约1.1km。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
|
|
|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注册地非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区域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七日内须到青岛市黄岛区城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资格审查 需要 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要求 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含排水工程的市政工程。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5年3月24日在"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电子版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青岛市以外的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证》原件; (3)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需到市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办理,应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山东省内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出具地市级主管部门证明);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外地入青企业信用登记证。);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年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交易通知书)、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
| 八 、其他 |
|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40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
| 公告时间:2015年3月24日17时0分 - 2015年3月30日17时0分 |
| |
点击下面按钮进行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