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广西河池国投鱼峰水泥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原材料向社会公开招标诚邀各界人士参加,项目编号为:GTYF20161124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
※招标数量为每年预计生产使用数,实际采购数以实际生产需求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投标货物;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需要提供制造厂商就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并在业绩、人员、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是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联系招标人员,可于2016年11月24日至 12月8日,每天(周六周日除外)8:30时至16:30时填写好下表,并附上企业相关资料(包括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相关代理品牌的直接代理授权书,业绩介绍资料。)到招标人办公现场报名或者发至招标人规定的邮箱进行报名。
招标人收到报名表后,潜在投标单位通过资质及业绩审核后,将按表中所填写的邮箱地址发送招标文件,或者潜在投标单位到可以到招标人办公现场领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0日下午2:00(北京时间),广西河池国投鱼峰水泥有限公司(广西河池金城江区六甲镇高功村),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为保证本次招标的严肃性,防止中标单位不能履行投标约定,要求所有参与投标单位在12月10日16:30时前,以对公账户的形式交纳人民币叁万元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广西河池国投鱼峰水泥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河池花园支行、账号:2050 7901 0400 131 76),未中标单位次月退还,中标单位供货量达10000吨以上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接到中标通知后七天内按计划发货,如不发货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且不退还保证金。
6.质量考核标准与结算
6.1 按当月供货质量检验报告单数据平均考核,质量检验报告单数据以我公司为准。脱硫石膏SO3小于37%时不能进厂,SO3在37%—40%可考虑有条件接收。SO3每降低1%时每吨扣减3元货款。水份超出合同约定标准部分按指标折算结算重量。
6.2 需方提供计量磅单,并以需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准。每月月末买卖双方就本月送货数量和质量加扣款情况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相应货款XX元/吨(税率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XX元/吨的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买方收到有效发票后三个月后办理结算。
7.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河池金城江区六甲镇高功村
联系电话:0778-8196979
传 真:0778-8196979
联 系 人:何女士
手机号码:15607721859
邮 编:547000
邮 箱:273162020@qq.com
广西河池国投鱼峰水泥有限公司
供销部
2016年 11月 23日
广西河池国投鱼峰水泥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原材料向社会公开招标诚邀各界人士参加,项目编号为:GTYF20161124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
|
项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吨) |
SO3 |
水份 |
|
1 |
脱硫石膏 |
50000 |
≥40.0% |
≤1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投标货物;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需要提供制造厂商就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并在业绩、人员、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是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联系招标人员,可于2016年11月24日至 12月8日,每天(周六周日除外)8:30时至16:30时填写好下表,并附上企业相关资料(包括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相关代理品牌的直接代理授权书,业绩介绍资料。)到招标人办公现场报名或者发至招标人规定的邮箱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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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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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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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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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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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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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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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0日下午2:00(北京时间),广西河池国投鱼峰水泥有限公司(广西河池金城江区六甲镇高功村),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为保证本次招标的严肃性,防止中标单位不能履行投标约定,要求所有参与投标单位在12月10日16:30时前,以对公账户的形式交纳人民币叁万元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广西河池国投鱼峰水泥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河池花园支行、账号:2050 7901 0400 131 76),未中标单位次月退还,中标单位供货量达10000吨以上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接到中标通知后七天内按计划发货,如不发货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且不退还保证金。
6.质量考核标准与结算
6.1 按当月供货质量检验报告单数据平均考核,质量检验报告单数据以我公司为准。脱硫石膏SO3小于37%时不能进厂,SO3在37%—40%可考虑有条件接收。SO3每降低1%时每吨扣减3元货款。水份超出合同约定标准部分按指标折算结算重量。
6.2 需方提供计量磅单,并以需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准。每月月末买卖双方就本月送货数量和质量加扣款情况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相应货款XX元/吨(税率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XX元/吨的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买方收到有效发票后三个月后办理结算。
7.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河池金城江区六甲镇高功村
联系电话:0778-8196979
传 真:0778-8196979
联 系 人:何女士
手机号码:15607721859
邮 编:547000
邮 箱:273162020@qq.com
广西河池国投鱼峰水泥有限公司
供销部
2016年 11月 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