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鸡市环境保护分局眉县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眉县2014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生活垃圾治理工程部分设施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眉县2014年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生活垃圾治理工程部分设施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KD2015-CG-009
三、采购人名称:宝鸡市环境保护分局眉县分局
地 址:宝鸡市眉县
联 系 方 式:0917-293389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公园路2号
联系方式:0917-332361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一标段:生活垃圾筒及人力手推保洁车采购
生活垃圾筒(加盖) 数量:890个
人力手推保洁车 数量:248个
二标段:可卸式垃圾转运车及配套密闭式垃圾转运箱采购
可卸式垃圾转运车: 数量:32辆
配套密闭式垃圾转运箱: 数量:250个
三标段:环境保洁站: 数量:30座
( 具体参数及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 途:生活垃圾治理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 供应商资质要求: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二标段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括车辆经营资格;三标段须有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 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 。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4、二标段须提供所投车辆制造企业的3C认证、质量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所投产品须具备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试验报告;
5、二标段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三年100万元以上同类产品业绩一份(以合同为准,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三标段投标人须具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
7、供应商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标书时需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一标段: 授权书(代理商)、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二标段: 授权书(代理商)、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车辆制造企业的3C认证、质量认证证书、 环境认证证 书、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试验报告、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三标段: 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入陕证(外省企业)、建造师注册证及安B证; 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2、发售时间:2015年3月28日至2015年4月3日早9:00至12:00下午14:00至14:30日
3、发售地点:宝鸡市公园路2号
4、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23日下午13:30至14: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开标时间:2015年4月23日下午14:00。
3、投标开标地点:怡和酒店三楼会议室。
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马宝霞
联系方式:0917-33236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滩路支行
账 号:71200000150112010200029940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眉县分局
2015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