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东阳市财政局[2015]128号确认书批准,现就东阳市南马水厂改造工程一体化净水设备及不锈钢水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SZFCG2015-1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本公告设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一体化净水设备生产条件的国内制造厂商。 2.制造厂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3.制造厂商提供国家指定机构第三方出具的一体化净水设备质量检验报告或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 4.制造厂商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国内一体化净水设备使用业绩证明。 5.本项目不接收代理商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5年3月24日至 2015年4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 2.发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望江南路102号三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体化净化设备质量检验报告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强制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制造厂商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国内一体化净水设备使用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投标方应于2015年4月10日16:30 时前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账为准,(如用汇票需请提前提交,以款项入账为准,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做到与以下提供的帐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帐户名称: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 帐 号:35609010010008262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4月13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进行密封送交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4月13日9:00时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花名册为准),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席】。 十二、业务咨询: 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卜赵红 联系电话:0579-86683133 传真:0579-86633123 东阳市思源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巍峰 联系电话:86098363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0579-86662682 附件:东阳市南马水厂改造工程一体化净水设备及不锈钢水箱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注: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本与现场购买的纸质版本有出入时以纸质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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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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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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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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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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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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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南马水厂一体化净水设备及不锈钢水箱设计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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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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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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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思源供水有限公司 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