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渡洋河大石涧水源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农经[2013]234号、豫发改设计〔2013〕834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洛宁县渡洋河大石涧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标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渡洋河大石涧水源工程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洛河一级支流渡洋河上,坝址位于洛宁至三门峡(S249)省级公路跨渡洋河大桥下游280m东宋镇与小界乡交界处,北纬34°31′11″,东经111°34′31″。 洛宁县渡洋河大石涧水源工程设计水平年灌区总灌溉面积4.86万亩,其中自流灌溉1.76万亩,提水灌溉3.1万亩。挡水坝坝体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轴线长146m。泵站工程采用二级提水方式,南北两岸分设提灌站(中型泵站)。北(左岸)提灌管道设计流量0.41m3/s,装机容量1.85MW;南(右岸)提灌管道设计流量为0.86m3/s,南提灌站装机容量2.51MW。 2.2 招标范围:泵船、水泵机组等设备采购。 2.3 标段划分 本工程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1)设备采购1标(DSJSB-01标) 设备采购1标为泵船设备标,本标段内容为:南岸一级泵站泵船船体与水泵机组设备的设计、检测、制造及运输等;泵船配件摇臂出水管、弯头、连通设施、管件及控制阀、变径管等)的设计、检测、制造及运输等;并负责泵船的安装与调试。 (2)设备采购2标(DSJSB-02标) 设备采购2标为水泵机组设备标,本标段工程内容为:南岸二级泵站、北岸一级及二级泵站的水泵(含配套电机)的设计、检测、制造、运输等。并负责指导水泵机组的安装与调试。 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执行合同约定的设备交付方案。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特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3.1、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经销或生产、制造水利设备),是相应设备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7
3.8拟投标主要产品须有省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3.9企业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0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3月25日08时30分至2015年03月31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 )—洛阳市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非中心会员的投标人,请尽早到中心办理会员。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投递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7.2、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否则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洛宁县渡洋河大石涧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 洛宁县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15737962980
代理机构: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7号楼1111室(园区)
联系人: 范女士
电话: 0371-65996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