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兴隆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已由吴忠市水务局 以 吴水发[2015]27]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家补助及自筹 ,项目招标人为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心县。
2.2建设内容:自固海六干渠桩号6+380处取水,新建扬水泵站扬水至蓄水池,再由蓄水池供水至田间。新建人饮应急蓄水池1座,工程共计解决兴隆乡1.204万人饮和9040亩灌溉应急水源。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土建;二标段:水泵机电设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3.2一标段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水利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且具有省部级以上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宁夏水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二标段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水泵生产资格,三年内生产过同类产品且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一标)、ISO质量体系认证(二标)等证书,并持以上资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吴忠市利通区利华街西侧政务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 同心县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120号
邮 编: 邮 编: 750001
联 系 人: 余昌福 联 系 人: 潘雪
电 话: 13895535111 电 话:0951-5020682
传 真: 传 真:0951-5020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