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委托,就以下所列物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此次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概况与招标数量
2.1概况及招标数量:
本项目概况:出海作业人员动态管理子系统是中国石油健康安全环保系统(2.0版)建设项目的子系统。随着海洋安全管理要求的不断提升,集团公司在海洋安全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需要通过基于物联网技术,实现出海作业人员合规监管和人员定位,随时了解各平台、岛屿出海作业人员分布,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准确知道各平台、岛屿等场所作业人数及详细信息,便于组织切实可行的救援方案。根据项目前期的工作确认,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冀东油田做为建设方案实施的试点企业,对进出南堡油田作业区1、2、3、4号人工岛屿的人员、车辆出入进行跟踪管理。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中国石油健康安全环保系统(2.0版)建设项目出海作业人员动态管理子系统现场软硬件设备和3年免费技术服务。
软硬件设备采取采购加集成的方式,详细数量参照下表:
2.2 交货地点:出海作业人员动态管理现场设备需要实施的企业为冀东油田。位于河北省唐海县,共有4个发卡地点、4个海岛、5个码头、5个进出岛通道口。所有设备在该服务现场进行验收和安装配置。
2.3 供货周期:每批设备的供货周期为收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30日内。
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50万元。
2.5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 HYXY-ZB-2016-HW1214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或提供CMMI3认证证书;
3.2 投标人需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3 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具有2个类似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提供证明类似业绩的合同或验收报告或相关公告或用户证明等文件);
3.4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单位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需提供注册至今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16 年 12 月 17 日至2016年12 月 21 日,上午09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 时30 分至17 时0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以电汇方式购买文件的,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的电子版(扫描件)发到hyxy_zbb1@163.com。汇款时须填写汇款附言“HW1214标书费”。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行 号:102100022517
账 号:0200225119006711077
4.3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和标书费后 2 日内寄送,寄送的付款方式为收方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7 年 1 月 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55室(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不少于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银行汇票、保函、现钞、支票等其它形式。电汇的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HW121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至“4.2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中。
六、开标
6.1开标时间:2017年 1月 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55室(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3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邮 编: 100120
联 系 人: 姜女士
电 话: 010-62371085
传 真: 010-62013465
电子邮件: hyxy_zbb1@163.com
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6 年 12月 16 日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概况与招标数量
2.1概况及招标数量:
本项目概况:出海作业人员动态管理子系统是中国石油健康安全环保系统(2.0版)建设项目的子系统。随着海洋安全管理要求的不断提升,集团公司在海洋安全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需要通过基于物联网技术,实现出海作业人员合规监管和人员定位,随时了解各平台、岛屿出海作业人员分布,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准确知道各平台、岛屿等场所作业人数及详细信息,便于组织切实可行的救援方案。根据项目前期的工作确认,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冀东油田做为建设方案实施的试点企业,对进出南堡油田作业区1、2、3、4号人工岛屿的人员、车辆出入进行跟踪管理。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中国石油健康安全环保系统(2.0版)建设项目出海作业人员动态管理子系统现场软硬件设备和3年免费技术服务。
软硬件设备采取采购加集成的方式,详细数量参照下表:
|
出海作业人员动态管理子系统现场软硬件采购数量 |
|||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采购总数量 |
|
1 |
发卡管理系统 |
套 |
4 |
|
1.1 |
人员标签(无源标签) |
张 |
2000 |
|
1.2 |
身份证阅读器 |
台 |
4 |
|
1.3 |
标签初始化及编辑一体机(发卡机) |
台 |
4 |
|
1.4 |
出海卡发卡服务软件 |
套 |
4 |
|
2 |
车辆通道识别系统 |
套 |
5 |
|
2.1 |
栅栏式升降闸门 |
个 |
1 |
|
2.2 |
双开式通道栏杆 |
个 |
4 |
|
2.3 |
高清晰网络摄像机 |
台 |
10 |
|
2.4 |
LED室外显示屏 |
块 |
4 |
|
2.5 |
道闸主控制器 |
套 |
5 |
|
2.6 |
电源、信号二合一防雷器 |
套 |
5 |
|
2.11 |
车辆道闸联动控制软件 |
套 |
5 |
|
2.7 |
工控机 |
套 |
1 |
|
3 |
翼闸快速通道识别系统 |
套 |
5 |
|
3.1 |
翼闸闸机 |
套 |
6 |
|
3.2 |
RFID读写器 |
台 |
12 |
|
3.3 |
显示器 |
台 |
6 |
|
3.4 |
高清晰网络摄像机 |
个 |
12 |
|
3.5 |
人员闸机联动控制软件 |
套 |
5 |
|
4 |
手持机识别系统 |
套 |
1 |
|
4.1 |
RFID手持机 |
台 |
15 |
|
4.2 |
手持机APP应用 |
套 |
1 |
|
5 |
人员车辆本地物联网系统 |
套 |
1 |
|
5.1 |
服务器 |
台 |
1 |
|
5.2 |
本地物联网系统管理软件 |
套 |
1 |
2.3 供货周期:每批设备的供货周期为收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30日内。
2.4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50万元。
2.5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 HYXY-ZB-2016-HW1214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或提供CMMI3认证证书;
3.2 投标人需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3 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具有2个类似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提供证明类似业绩的合同或验收报告或相关公告或用户证明等文件);
3.4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单位财务报表(新注册企业需提供注册至今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16 年 12 月 17 日至2016年12 月 21 日,上午09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 时30 分至17 时0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 以电汇方式购买文件的,须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的电子版(扫描件)发到hyxy_zbb1@163.com。汇款时须填写汇款附言“HW1214标书费”。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鼓楼外大街支行
行 号:102100022517
账 号:0200225119006711077
4.3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和标书费后 2 日内寄送,寄送的付款方式为收方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7 年 1 月 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55室(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不少于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银行汇票、保函、现钞、支票等其它形式。电汇的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HW121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至“4.2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中。
六、开标
6.1开标时间:2017年 1月 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55室(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3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112号西221室
邮 编: 100120
联 系 人: 姜女士
电 话: 010-62371085
传 真: 010-62013465
电子邮件: hyxy_zbb1@163.com
北京华油鑫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6 年 12月 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