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现有2台4吨燃煤蒸汽锅炉进行淘汰,分别更新为一台4吨、一台10吨燃气蒸汽锅炉,同步实施燃气锅炉房相应建筑、热力、燃气、电气、自控系统设备采购更新改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资质)、和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专业为锅炉,级别为2级(含)以上资质,施工类别包含安装、维修、改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项目经理为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投标人须要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6.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19日 09:30 至 2016年12月23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院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618室(磁器口东北角工商银行楼上)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由本项目的授权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三证合一后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三证合一后不需要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简称B证)、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其近三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存。资料齐全并全部符合要求者方可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崇文门外大街90号院,磁器口东北角工商银行楼上)
七、其它补充事宜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