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常州市金坛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所需多功能抑尘车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多功能抑尘车2辆 (25吨大车), 预算155万元 。
二、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的生产制造厂商或销售代理商;
3 、投标产品必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
4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有多功能抑尘车项目;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和近期社保缴费证明);
3 、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4 、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具日期须为公告日期后);
5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复印件)。
四、集中报名时间: 2016 年 12 月 22 日 ,每天上午 8 : 30-11 : 30 ,下午 1 : 30-5 : 30 (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金坛区金山路 168 号市民中心 C 栋政务服务中心 5 楼 0512 室。);
标前答疑会时间: 2016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 : 30 整在政务服务中心 5 楼 0505 室(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五、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地点: 2017 年 1 月 6 日下午 13 : 30-14 : 00 。金坛区金山路 168 号市民中心 C 栋政务服务中心 5 楼 0503 室。投标文件接收人:杨先生、沈先生。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1 月 6 日下午 14 : 00 。开标地点:金坛区金山路 168 号市民中心 C 栋 政务服务中心 5 楼 0503 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 0519 ― 82339362 、 82339221 (传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 陈 先生 13775158720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 168 号市民中心 A 栋 350 室。
邮政编码: 21320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 、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收款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华城支行,帐号: 32001626442051111045 。如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通过,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
2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退。
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