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CSIEZB160301683
项目名称: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省煤器吹灰器改造PC总承包施工重新招标
2.招标内容
投标人负责蒸汽吹灰器及系统的二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在#1、#2、#3锅炉尾部烟道省煤器部位安装18台可调频声波吹灰器和6台套全伸缩式蒸汽吹灰器的选型、管道安装和控制系统整合设计。根据现场现有条件吹灰器布置于尾部烟道省煤器前、后墙现有脉冲吹灰器位置32.1米和35.25米层;吹灰装置控制系统设计(含DCS或PLC连接、逻辑组态、保护、);蒸汽吹灰器及声波吹灰器PLC柜电源、电缆的设计、材料、施工;因蒸汽吹灰器改造相关的省煤器管道防磨瓦(盖板)、省煤器支撑梁外防护的供货、施工等;负责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所有锅炉省煤器吹灰器改造项目的设备及设施、系统管道、阀门及支吊架、钢平台材料、防腐保温材料等的采购、预制、安装、防腐、土建建筑物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直至达到实现移交生产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1 #1、#2、#3锅炉省煤器部位新增18台可调频声波吹灰器和6套全伸缩式采用DCS和PLC控制方式的蒸汽吹灰器系统设施(含疏水系统电动阀改分体式)设备整体采购供货、安装、调试(含蒸汽吹灰器及声波吹灰器PLC柜电源电缆的设计、材料);
2.2吹灰器及系统除设计院设计图纸以外的所有二次设计以及对设计院所提供设计图纸的完善性设计,通过业主组织由设计院、业主方相关部门参加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出具施工图后方可开工建设;
2.3 锅炉省煤器吹灰器改造项目的新老系统的整合(含DCS或PLC系统整合、控制柜和控制器并接、系统卡件补充更换、逻辑组态、保护完善等使控制系统功能整合、完善的所有工作);
2.4 因蒸汽吹灰器改造相关的省煤器管道防磨瓦(盖板)及省煤器支撑梁外防护施工。
2.5 锅炉省煤器吹灰器改造项目系统设备的采购。由承包方负责编制技术规格书供业主审查后方可进行。包括并不限于:锅炉省煤器吹灰器改造项目设备及附件采购;控制系统及附件采购;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控制柜、端子柜、电源箱柜、卡件及附件(含支吊架及保温材料、油漆等)采购;防磨瓦及附件采购;钢结构平台、楼梯及栏杆采购;脉冲吹灰器封堵堵板;因吹灰器改造时所需补充材料等。
2.6 锅炉省煤器吹灰器改造项目设备施工,包括并不限于:现有36套脉冲吹灰系统(喷嘴、发生器、管道、继电柜、分配模块、电缆等)拆除、脉冲吹灰器安装孔封堵;新增各种形式吹灰器及附件安装;控制系统安装;吹灰系统管道及支吊架安装(含蒸汽管道、疏水管道、压缩空气储气罐、管道及保温油漆安装、管道水压试验、吹管等);防磨瓦、省煤器支撑梁外防护安装;新增平台、楼梯及栏杆安装、施工范围内工作面清灰;本项目图纸中所有项目的设备设施、管道及附近的安装(含压缩空气管道接口处带压开孔的施工);改造项目所用脚手架的材料供应、搭设、验收、拆除及运输等。
2.7 锅炉省煤器吹灰器改造项目各系统调试:吹灰器及附件调试;吹灰管道、阀门及附件调试;吹灰系统整套调试。
2.8 控制柜至各动力柜、就地、动力柜电源的配置以及动力柜至所有受控设备之间的电缆的供货及敷设,至PLC、DCS控制电缆的供货及敷设,新增PLC、DCS相关设备。所有电气、热工设备的安装、施工及调试,控制系统的逻辑组态及调试。
2.9 因本改造项目引发的设备拆除(平台、栏杆、电缆桥架、照明电源、电缆防火等)及恢复。
2.10 因本改造项目所引发的其它所有设备设施需要更改的采购施工内容。
3.工作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4.计划工期
总工期控制在 150 天以内(含采购和施工准备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3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壹级,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颁发的石油化工检维修资质证书(综合类)。
6.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失信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且近五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6.5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6.6近5年(2012年至今)在电厂、石油、石化或煤化工生产装置有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6.7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6.8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10 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且成为正式用户。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7.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完成神华集团供应商注册。
7.3购标途径:(网上购标)
(1)登陆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传本公告第6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提交购标申请,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可以购买。
(2)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考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通知栏《关于发布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视频的通知》,投标人可以使用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支付标书款;
(3)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 “神华招标网在线支付方式即网银支付”。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意参加投标者,支付不及时导致的报名不成功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郑重说明: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须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用户。招标文件及图纸电子版可通过神华招标网上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帐户下载。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1月1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内蒙古包头市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
10.现场踏勘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关于现场踏勘的要求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接受投标人单独踏勘的申请),并填写附件:现场踏勘登记表及回执表。如潜在投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踏勘集合时间:2016年12月29日上午09:30分;(未准点达到的,视为自动弃标)集合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二楼212会议室。
联系人:朱正国 联系电话:0472-5332926
1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21号神华佳苑综合楼(东胜区公安局北200米,原宇洋大酒店)
邮 编:100011
联系人:师继红、潘凯之
联系电话:0477-8296926
传 真:0477-8295536
招 标 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朱正国 马文辉
电 话:0472-5332926 5332127
招标公告附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