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城市环保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工程已由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项城市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项城市环保局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工程
2.2、项目地点:项城市境内
2.3、项目基本情况:新建两个三层钢结构环保监测站,其中9m总建筑面积219.4㎡;12m总建筑面积390.04㎡。
2.4、招标项目具体内容:图纸所包括的内容
2.5、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房屋建设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信誉要求:要求企业无违法违纪行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本工程资质要求的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三份,于2016年12月19日 17:30分前到项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2月19日至 2016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30时(暂定)(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金晟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项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项城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94-42102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晟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项城市祥盛路西
联 系 人:任婧冉
联系电话:0394-4266369
7.监督人
监督部门:项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4-4262369
2016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