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风机节能改造项目招标
风机改造内容:对我公司制造一部三台大风机进行技术改造,改成节能风机(含测量、技改方案设计、设备制造、设备检验、设备运输、技术服务、税票等)。
工期:2017年1月 20日-2017年4月20日
工程地点: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一部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经过资质及业绩审核,通过后才予以发放标书。
5、招标公告公示期:2016年 12月21 日至 12月25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从2016年12月21 日至12月25日,每天(周六周日除外)8:30时至16:30时填写好下表,发至招标人规定的邮箱进行报名,招标人收到报名表后,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及业绩审核,通过后将按表中所填写的邮箱地址发送招标文件。
需要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也可以到以下地点领取:
广西柳州市柳太路62号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7、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业绩介绍资料。以上文件如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可通过图片方式将文件随上表格一起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内。
8、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月10日9:00时之前递交到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柳太路62号),晚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接受。
9、开标时间与地点:初定于2017年 1月10日9:00时,在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柳太路62号)开标。
10、异议的提出: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果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异议,招标人认为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要求没有任何疑问并表示完全认可和接受。在开标以后,招标人将不再受理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
11、以上招标、投标、开标程序为本次招标的法定程序,如有变更,以本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
12、合同的签署:
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与设备部牵头商谈设备合同,达成一致后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逾期即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的资格。
2)招标人在签署合同时有权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单方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如果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与买方就合同条款有分歧经设备部协调仍然无法达成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另选中标单位。
4)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向买方开具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但不说明理由。
13、招标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柳州市柳太路62号
邮编:545008
联系人:谭雪芳
电话:0772-3883601
传真:0772-3883699
电子邮箱:tan_xuefang@126.com
1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活动若有什么疑问,可以来电来函与招标人探讨咨询。
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
2016年12月23日
2、招标项目内容:
名称:风机节能改造项目招标
风机改造内容:对我公司制造一部三台大风机进行技术改造,改成节能风机(含测量、技改方案设计、设备制造、设备检验、设备运输、技术服务、税票等)。
工期:2017年1月 20日-2017年4月20日
工程地点: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一部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需经过资质及业绩审核,通过后才予以发放标书。
5、招标公告公示期:2016年 12月21 日至 12月25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从2016年12月21 日至12月25日,每天(周六周日除外)8:30时至16:30时填写好下表,发至招标人规定的邮箱进行报名,招标人收到报名表后,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及业绩审核,通过后将按表中所填写的邮箱地址发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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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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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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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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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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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及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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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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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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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柳太路62号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7、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业绩介绍资料。以上文件如为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可通过图片方式将文件随上表格一起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内。
8、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月10日9:00时之前递交到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柳太路62号),晚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接受。
9、开标时间与地点:初定于2017年 1月10日9:00时,在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柳太路62号)开标。
10、异议的提出: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果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异议,招标人认为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要求没有任何疑问并表示完全认可和接受。在开标以后,招标人将不再受理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
11、以上招标、投标、开标程序为本次招标的法定程序,如有变更,以本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
12、合同的签署:
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与设备部牵头商谈设备合同,达成一致后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逾期即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的资格。
2)招标人在签署合同时有权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单方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如果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与买方就合同条款有分歧经设备部协调仍然无法达成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另选中标单位。
4)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向买方开具合同总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但不说明理由。
13、招标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柳州市柳太路62号
邮编:545008
联系人:谭雪芳
电话:0772-3883601
传真:0772-3883699
电子邮箱:tan_xuefang@126.com
1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活动若有什么疑问,可以来电来函与招标人探讨咨询。
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
2016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