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府采购管理有关部门批准,受采购人的委托,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根据《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规定,对 鹤庆县草海镇人民政府 车载真空集便环保公厕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范围
(1)采购项目: 鹤庆县草海镇人民政府 车载真空集便环保公厕;
(2)公开招标编号:ZB201702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供货地点: 鹤庆县草海镇人民政府
(5)采购预算价及范围(详细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 预算价49万元;
采购内容: 车载真空集便环保公厕1辆。
二、 报名及 标书领取时间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2月29日 至2017年1月5日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上班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地点: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鹤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4楼), 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7年1月20日 上午8:40—9:00 。地点:鹤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四、开标时间 :2017年1月20日 上午9:00 ; 地点: 鹤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开标厅。
五 、领取标书时请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年检合格的公司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更换新证,只需提供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 复印件) ;
(2)法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一年以上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六、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向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不收取现金)。如不参与投标,恕不退回 。
七 、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办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凭甲乙双方出具的验收卡、验收申请、交货验货清单(双方确认签字),五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段林彦 李海燕 高秀芬
联系电话:0872—4133149 (电话、传真)
0872--4123839
银行账户: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
银行账号:5300171813605100043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庆支行
注 :报名(领取标书)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2755162718@qq.com)方式,采购办对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开标当天必须带齐所有资质证件原件,整个投标及履行合同期间,采购人、采购办、评委及有关监督部门有权对投标人资质及标书等内容进行全程审核,如有不符,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鹤庆县政府集中采购办公室
2016 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