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城区江南东北部集中供热整合项目东北新街-通达街热网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安全预评价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编制及评审备案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更新街—滨江街—南极街—田地街—新阳路—通达街—与北干线联网。
2.2项目规模:建设规模敷设供热管线8.6公里。
2.4 标段划分: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热力)】或【火电(发送变电)】乙级及以上资质),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热力)】或【火电(发送变电)】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登记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企相符)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他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另含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综合服务大厅登记,逾期不予受理。(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
4.2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PDF扫描版),售后不退。
4.3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查询出有行贿犯罪或行为结果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本工程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东北新街73号
电话:0451-55536039
联 系 人:于江涛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购买标书联系人:范书栋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0451-82367062
项目联系人:王淼 卫晓光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7132转8501、8405
传 真:0451-82367163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城区江南东北部集中供热整合项目东北新街-通达街热网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安全预评价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编制及评审备案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更新街—滨江街—南极街—田地街—新阳路—通达街—与北干线联网。
2.2项目规模:建设规模敷设供热管线8.6公里。
2.4 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项目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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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及评审备案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编制、项目实施范围环境分析、现状监测、评审、聘请专家、审批、批复(包通过评审)等。 |
2017年2月24日前取得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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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安全预评价报告书》编制及评审备案 |
《安全预评价报告书》编制、评审、聘请专家、审批、备案登记等。 |
2017年2月24日前取得批复或完成备案 |
|
第三标段:《节能评估报告书(表)》编制 |
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表)》 |
2017年2月10日前完成编制 |
|
第四标段:《节能评估报告书(表)》评审备案 |
评审《节能评估报告书(表)》及负责在发改委取得节能评估批复或完成备案 |
2017年2月24日前完成评审,取得批复或完成备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热力)】或【火电(发送变电)】乙级及以上资质),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热力)】或【火电(发送变电)】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登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登记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证企相符)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其他证件复印件一式一份(另含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综合服务大厅登记,逾期不予受理。(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
4.2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PDF扫描版),售后不退。
4.3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查询出有行贿犯罪或行为结果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本工程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东北新街73号
电话:0451-55536039
联 系 人:于江涛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150036
购买标书联系人:范书栋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0451-82367062
项目联系人:王淼 卫晓光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7132转8501、8405
传 真:0451-82367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