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2项目规模:日处理能力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座及配套设施(含渗滤液工程)。采用机械炉排垃圾焚烧工艺,中温400℃、中压4MPa余热锅炉,配套3台30MW汽轮发电机组。
1.3项目地点:郑州市中牟县境内。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1.5项目占地:约232亩。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造价咨询资格甲级;②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火力发电厂或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预算或结算业绩(以合同为准);③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职称。 ④本项目其他参与人员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不少于4人。
3.3投标人须提供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报名截止后,如报名企业超过九家时(不含九家),招标人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企业才能参加投标;如报名企业不超过九家(含九家),则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企业全部参加投标,进行资格后审。
4.报名须知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城大厦9层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部报名。
4.2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拟定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证、职称证书及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5)本项目造价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及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6)项目业绩的合同;
(7)2013年1月1日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8)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留1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和完整。
5.文件的获取
5.1获取的地点同4.1,时间另行通知。
5.2如需资格预审,请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在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3 如不需资格预审,请于接到通知后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在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东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371--55359062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156177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