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第1.2.3条,现修改为:
申请人须具备:标段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1(1)级和GC1(2)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②。
标段二: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A1(1)级和GC1(2)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②。
二、原公告第1.3.1条中的报名时间修改为:
报名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29 日 9 时 30 分至2017 年 1 月5 日16 时00分
三、本补充公告未修改部分,仍按原公告执行。已提交报名资料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并可在更新的报名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报名资料,未报名的单位可以继续参加投标报名。
招标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