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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方拟以公开采购的方式采购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2017年污水处理厂清淤服务采购项目,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采购信息和组织采购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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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2017年污水处理厂清淤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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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企业 |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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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S1CD716GD100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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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限价 |
总价限价:735,174.9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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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载报刊 |
番禺日报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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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16年12月27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7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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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及需求 |
采购内容及需求 |
对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属下各污水处理厂(中部、东涌、南村、大岗、化龙、榄核、大石、钟村污水处理厂及前锋净水厂)进水泵井、粗格栅渠、细格栅渠、沉砂池、接触消毒池,前锋净水厂一二期生化反应池、回流泵井,前锋净水厂三期砂滤池、接触消毒池(池壁)、巴氏计量渠,以及双方协商确定的渠道清淤范围内进行全面清疏,其中包含:入井清掏沉砂池及粗格栅渠道中的大块垃圾和石块,抽吸沉砂池及细格栅渠道的淤泥,清理生化反应池、回流泵井、砂滤池、接触消毒池(池壁)、巴氏计量渠,以及淤泥外运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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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
大大石污水处理厂、中部污水处理厂、南村污水处理厂、化龙污水处理厂、榄核污水处理厂、大岗污水处理厂、钟村污水处理厂、东涌污水处理厂、前锋净水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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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资格期 |
本项目为服务资格采购,若确定为供应方,可获得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的时间范围内各污水处理厂核定范围内清淤服务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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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方资格及要求 |
1、意向供应方提供近3年(2013年12月1日-2016年11月30日)完成不少于20个广州地区范围内市政排水管网、污水厂或泵站、进水泵井清疏等同类型项目经验,以合同(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和双方盖章)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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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一)意向供应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服务方将按照采购方提交的《采购合同》的合同版本签署并执行合同内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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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综合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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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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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元) |
人民币 73,51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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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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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意向供应方在信息公告期内本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自行放弃供应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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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供应方少于3家的: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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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供应方缴纳交易保证金须知 |
意向供应方须在2017年1月10日17时前,将采购项目交易保证金用意向供应方名下的银行账户缴纳到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100317000132),以银行到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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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的 |
(1)意向供应方应在信息公告期内向本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自行放弃供应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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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供应方 |
意向供应方在办理供应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其余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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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
获取采购须知的地点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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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交易 |
采购交易服务 |
杨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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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0-8916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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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8916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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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项目需求》
附件:《承诺函》
附件:《评分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