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金额:1080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E02号工装喷漆厂房\E03号非金属工装制造厂房\E201号工装金属材料库风机及除尘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址: 南昌市高新区南昌航空工业城洪都产业南区
1.2招标范围:包括图纸及设备需求清单中全部设备的制造、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安装指导、验收、取证、配合调试等相关的全部内容以及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清单》中列明的货物和第三章《合同条款》要求卖方履行的一切义务,并配合完成有关过程资料及竣工资料。
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1个标段,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按招标文件要求实施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能力、生产经验和质量保证能力。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供的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3. 设备如是制造商,须满足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设备的检验报告。
4)近三年(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三个(含)以上的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风机及除尘销售业绩。
4. 设备如是代理商,须满足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产品的唯一授权证明;
3)代理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资格也应满足对制造商的要求。
注:如投标人以代理商身份参加本项目还须提供上述制造商所要求证明材料。
5. 投标人提供在报价中提供的各种产品及原材料必须为经过国家、南昌市认可,并且能够通过南昌市相关部门的验收。
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
7.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
8.信誉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至开标截止时间)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报名条件、时间及地点: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报名人,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2.本项目授权委托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记录。3.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出的所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报名时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法人章的复印件一份。
报名时间:请于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上午10:00-11: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军工思波酒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另加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的2个工作日内用快递寄出。
4.3凡符合以上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首先在中航招标网(http://bid.aited.cn/)上按《投标人注册须知》的要求免费完成企业注册。报名时须提供已完成注册的回执单。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791-87668417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先生 电话: 010-848925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