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QDHX-QY201701
2.项目名称:青岛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烟气自动监控设备品牌采购项目
第一包名称:自动监控设备气态污染物CEMS等辅助设备
第二包名称:自动监控设备颗粒物CEMS等配套设备
3.项目内容:
第一包内容:自动监控设备气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氧量)CEMS及温度、流速、湿度CMS(连续监测系统)等辅助参数设备 共100套第二包内容:自动监控设备颗粒物CEMS等配套设备 共100套
4.采购预算
本项目单套采购预算为70万元。其中第一包:单套预算为35万元,第二包:单套预算为35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5.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自动监控设备气态污染物CEMS、自动监控设备颗粒物CEMS)的生产制造商或具有授权资格(需出具证明其具有授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的同品目产品只能授权给一个投标人;
5.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投标人可以选择2个包投标,允许中2个包。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16年12月29日起至2017年1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6.2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B座2705室;
6.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6.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17年1月18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8.2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第2开标室。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17年1月18日14时00分。
9.2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第2开标室。
10.联系方式
10.1招 标 人:青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青岛市延安一路39号
联 系 人:黄绪强
电 话:0532- 82899939
10.2代理机构: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328号2号楼2705室
电子信箱: qingdaohongxiang@126.com
邮政编码: 266071
联 系 人:王亚男
电 话:0532-66015830
传 真:0532-66015830
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青岛分行
银行账户:青岛鸿翔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7960001421002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