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已由中国石化以石化股份计[2014]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天津液化天然气(LNG)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天津液化天然气(LNG)码头与接收站工程海域测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或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申请资格预审(或投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天津液化天然气(LNG)码头与接收站工程。
2.2建设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区东突堤。
2.3建设规模:码头一期年接转LNG 300万吨,二期年接转LNG 1000万吨;一期工程输气能力为300万吨/年。
2.4建设内容:
(1)码头工程:实施一期工程,新建1座26.6万立方米 LNG船的LNG泊位(设计代表船型3~26.6万立方米LNG船)、1座工作船码头、取水口、排水口、护岸、港池疏浚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2)接收站工程:实施一期工程,新建4座16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储罐及相关配套设施。
2.5计划工期:暂定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5月。
2.6招标范围:本工程港池水域地形测量,并根据测量结果计算港池清淤量。测图比例尺为1:1000的水域地形测量,测区面积约为3.2平方公里。平面控制系统采用1990年天津市任意直角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新港理论最低潮面。
港池清淤量计算不考虑LNG航道部分。
主要勘测内容:
(1)测量范围内地形地貌、地物,建、构筑物的形状,位置,并标明名称;
(2)测量范围内每1.0m高差应有相应的等高线,测图应满足《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规定的内容、精度要求;
(3)测出现有航道及航标位置;
(4)测出已建大港北侧、南侧防波堤位置;
(5)对测量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进行调查,并标注在地形图上。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海洋测绘);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认证证书;
(4)2012年1月以来有码头及接收站工程海域测量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资格预审(或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或资格后审)。
3.3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应持有相应资格证、注册证书(注册于申请人单位),2009年以来有海洋测绘项目经理个人执业业绩。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实施阶段不得兼职其他项目。
(2)主要测绘人员应持有相应资格证、注册证书(注册于申请人单位)。
4.本次资格审查方式
4.1若报名单位在10家以上,按照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2若报名单位少于10家,按照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3报名后,招标代理机构向报名人出具报名确认单。届时申请人凭报名确认单、资格预审通知书(或招标通知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4.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5. 申请报名及提交的资料
5.1凡有意参与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前来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3月31日(工作日,每天8时至17时);
(2)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11室。
5.2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6.投标保证金
6.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7.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天津液化天然气(LNG)工程项目部;
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MSD C1座7层;
邮编: 300457;
联系人:王海涛;
电话:18627821370;
传真:022-59860952;
电子邮箱:tjlngqgb@163.com。
8.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中国石化小营办公区1号楼5层附楼5011室;
邮编:100029;
联系人:马岭;
电话:010-69166438 (8:30至17:00);
传真:010-69196652;
电子邮箱:sinopectc@163.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