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农经【2014】524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青海省气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专项投资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系统集成软件开发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西宁,青海省气象局;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12日内完成实施和验收(2017年1月24日-2017年8月23日);
2.3招标内容:
青海湖流域人工增雨工程业务系统集成软件开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和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或ISO2000系列或军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供货及安装调试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12月31日、1日、2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窗口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外省企业介绍信或有效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扫描件并附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发送qhcxzb@sina.com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出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以邮戳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气象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邮 编:810008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张雪微
联系电话:0971-5115642
业务联系人:李巍、张绪泽
电话/传真:0971-6118368/6144811
开 户 银 行: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82010000000018968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