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 标项目“ 镇沅公路分局环保型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采购项目 ” 经相关部门同意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镇沅公路分局 委托,现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要求
1.1项目名称:镇沅公路分局环保型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云盛采字FC2016-080
1.3招标内容:1台1500型环保型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
1.4计划投资(招标控制价):350万元;
1.5交货地点:镇沅公路分局;
1.6质量要求:全部设备提供新品,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制造,一次检验合格后出厂、发货,产品无不良用户反映;
1.7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A、基本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企业,能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需提供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6)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统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B、项目要求
(1)投标方 要是国内有生产或供应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设备制造商出具的质量保证书原件;
(3)近三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表原件;
(4)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原件;
(5)2016年度主要人员的社保证明原件;
(6)类似设备采购项目业绩原件 ( 至少一个 ) ;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
2.2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2.3资格审查方式:本次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3.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C4栋5楼)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原件 、2.1款要求的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 00元,售后不退。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4.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1月19日09:00时止,地点为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沅县人社大楼5楼 开标厅 )。
4.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3 本项目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50000元。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13日下午17:00时止。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沅公路分局
地 址:镇沅县绿海路28号
联系人:何进武
电 话:0879-581103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C4栋5楼
联系人:龙威
电话: 138871118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