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新区2016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塘镇综合整治工程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津滨审批投准[2016]63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50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滨海新区2016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塘镇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实施中塘镇10个小区和4条街道综合政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立面整修工程,建筑立面普通粉刷工程,墙面修补工程,坡屋面檐修复工程、广场改造工程、道路修整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项目名称:滨海新区2016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中塘镇综合整治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中塘镇10个小区和4条街道综合整治工程;涉及整治建筑面积496820.7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立面整修工程,建筑立面普通粉刷工程,墙面修补工程,坡屋面檐修复工程、广场改造工程、道路修整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17年3月30日至2018年7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7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17年7月31日至2018年7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和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本工程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并且均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或注册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通过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确认后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到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区凯旋苑物业二楼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6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0日 至 2017年1月6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月9日 至 2017年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凯旋苑物业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浩
办公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
邮政编码:300350
联系人:刘冬
电话:631028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