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神华四川公司)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现邀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神华四川公司拟向证监会申请发行公司债券,金额10亿元,期限7年(以实际发行为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和投资于经批准的项目,并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资金需求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1、发行方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服务期限:自签订承销协议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存续期内的后续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需为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具有证券承销资质的证券公司,且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16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中属于AA类及以上;
3.3、投标人的债券承销及固定收益业务没有处于被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整改、取消或暂停业务的状态(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下时间需要修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45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的投标人方可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必须且单独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和复审步骤混淆。
5. 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芭富丽酒店会议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有篓街38号神华四川大厦。
联 系 人:王卓 联系电话:028-6682080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联 系 人:陈珂
注册咨询:023-63602651
项目咨询:023-63602602
发票索取:023-63602670
网银付款:010-58131370
电子邮箱:chenke_shenhua@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