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新乡市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中央空调系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改造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6XZ403
三、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中央空调系统采用土壤源热泵技术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改造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建设地点:新乡市人民路综合办公楼
3、改造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施工并经项目业主验收合格转入项目运营。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五、商业模式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由投标人自筹资金。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具有合同能源管理的经营范围;
7、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
1、招标文件自主下载,本项目无需现场及网上报名,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2、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套。
3、公告期: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5日。
4、采购文件下载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xxggzy.cn/xxjyzx/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下载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8日9:00时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第4开标室
十、关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王利邦
电 话:18567388613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郜先生
电 话:0371-61171978
十二、监督部门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16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0373-3028801
2016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