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按照环保要求对煤矿2017-2019年生产所产生的废弃物(包括矸石、煤泥、炉渣等)进行管理服务。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工程建设地点为: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
三、服务期: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
四、资金来源:生产资金
五、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必须为合法纳税人;
3、被授权人必须为本企业职工;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搬运、装卸服务及物业管理等招标相关内容;
5、不允许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近三年在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 ecs.hpi.com.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
6.2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6.3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2月30日09:00时起至2017年1月3日17:30时止,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 ecs.hpi.com.cn)上传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法人提供相当于企业营业执照的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本企业职工证明扫描件及公告第五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及银行账号:
6.4.1支付方式:仅支持线下电汇支付,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6.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6.4.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6.4.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4.5 招标文件费:2500元,文件费发票开取相关事宜与财务联系。
6.4.6 银行电汇账号及财务联系方式:
收款人: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支行
帐号:154039466422 行号:104191003291
联系人:程茜 电话:0471-3339956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上述第五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原件不齐全或资格不满足的不予参评(详见招标文件)。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
联 系 人: 王继安 陶全
联系电话:0477-3952241 0477-3952470
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寺东街5号主楼三楼
联 系 人:安文昭 胡宇翔
联系电话:0471-3339860
传 真:0471-3339928
电子邮箱:nmghmd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