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老厂马路清扫、办公楼保洁、生产、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老厂马路清扫、办公楼保洁、生产、生活垃圾外运服务项目项目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服务期:按照甲方要求。
(2)招标范围:1、老厂马路清扫、办公楼保洁、生产、生活垃圾外运服务。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
(4)投标单位具有相应的保洁服务能力。
(5)具有近三年类似业绩。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及其它诉讼案件。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 ecs.hpi.com.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
4.2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4.3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2月31日09:00时起至2017年1月6日17:00时止,登陆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 ecs.hpi.com.cn)上传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法人提供相当于企业营业执照的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及公告第三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及银行账号:
4.4.1支付方式:仅支持线下电汇支付,系统不支持其他购买方式,否则将无法下载标书。
4.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4.3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4.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5 招标文件费:1000元,文件费发票开取相关事宜与财务联系。
4.4.6 银行电汇账号及财务联系方式:
收款人: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支行
帐号:154039466422 行号:104191003291
联系人:程茜 电话:0471-3339956
5.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
联 系 人:冯熠
联系电话:0472-217225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团结大街当代大厦7楼711室。
联 系 人:申瑞
联系电话:0472-2551130 0472-2551140
传 真:0472-2551140
E-mail:nmghmzbdlyx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