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共青农场死禽畜无害化处理设备及锅炉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共青农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死禽畜无害化处理设备
第二标段:蒸汽锅炉
2.2招标范围:设备清单所列项目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2.3项目类型:货物采购及安装
2.4资金来源: 无害化处理设施补贴资金
2.5交货地点及建设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及计划工期: 供货期在2017年5月31日前
2.7工程质量要求:应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生产厂商(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开户许可证。
3.2、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供应商须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培训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第二标段如投标人为制造企业,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含)及以上许可证。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品牌制造企业的以上资质和授权书,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贰级(含)及以上许可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凡具备承担本次设备采购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3.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4日至2017年1月8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 14时至 16时(节假日不休息),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720室)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2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的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二标段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含)及以上许可证(生产商使用),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品牌制造企业的以上资质和授权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贰级(含)及以上许可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共青农场
联 系 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
联 系 人:隋智慧
联系方式:0451-51131130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