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微机继电保护和电气综合自动化装置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DH-2015-0127
三、采 购 人: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朝阳区辖区内
2、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有效廉洁准入证明;
(8)、须提供微机继电保护和电气综合自动化装置的电磁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制造厂商投标;
(10)、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在南网或国网或五大发电集团销售微机继电保护和电气综合自动化装置设备的类似业绩。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3月26日~2015年4月9日
每天9:00~12:00 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15日上午9:00分
开 标 时 间 :2015年4月15日上午9:00分
开 标 地 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八、领取文件时须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近三年在南网或国网或五大发电集团销售微机继 电保护和电气综合自动化装置设备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一份、微机继电保护和电气综合自动化装置的电磁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九、采购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 编 :100101 联 系 人 :张朝霞
电 话 :010-64956207-8003 传 真 :010-64956207-8011
电 子 邮 箱 :dhztb@vip.sina.com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6日
批复文号 市规函【2014】5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