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沙路自编230号工业小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石井开发公司现对石沙路自编230号工业小区改造项目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石沙路自编230号工业小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石井开发公司
联系人:梁主任 联系电话:020-86408366-80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0-8385141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石沙路。
四、项目概况:D1-D3栋为地上五层,建筑面积约11857.37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26.15米;综合楼D栋为地上4层,建筑面积约4375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20.90米;E1栋为地上5层,建筑面积约7907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26.1米;综合楼C栋为地上4层,建筑面积约4375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20.90米,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划分:1个标段 】、【①招标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招标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石沙路自编230号工业小区的改造工程,包括桩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化粪池、建筑排水(含污水、雨水)、建筑给水、建筑电气、防雷工程、化粪池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为准。施 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包施工 配合服务)。负责发包人另外发包的其它专业工程施工后的拆改及修复(洞口和线槽等),并提供已有的脚手架、支架和垂直运输等有关设备、设施服务。签订分包 协议(盖章),组织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整理);②招标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8514.37平方米,其中D1-D3栋为地上五层,建筑面积约11857.37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26.15米;综合楼D栋为地上4层,建筑面积约4375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20.90米;E1栋为地上5层,建筑面积约7907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26.1米;综合楼C栋为地上4层,建筑面积约4375平方米,建筑总高度为20.90米,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为准;③预计发包价:暂定为3900万元,具体以《招标控制价公布函》为准】。
六、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5年3月27日 至2015年4月1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5年4月2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5年4月6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并从第一天报名时间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具体详见《招标投标日程安排表》或招标文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0号二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一)(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适用于按照建建[2001]82号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提供承诺书及有关资料。
9、关于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由 于本工程任务重、质量要求高、工期紧迫,投标单位必须承诺工程中标后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必须驻场管理,以便协调招标人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 度等统一安排调配,故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依时到报名现场报名并购买招 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并提交《投标人承诺书》(详见附件二),逾期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三、投标人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加盖私章或签名)。
2. 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原件核对;
3.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二份,原件核对。
4. 《投标人承诺书》一式两份(详见附件二、投标人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及有关人员证件复印件,原件核对)。
5.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元,其他资料1000元,售后不退。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名报名时同时发放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自第一天报名时间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石井开发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86408366-804
地 址:广州市石安路267号二楼之一。
十六、其它: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有关IC卡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办事指引”“IC卡”办事指引选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办理IC卡导致其投标信息(企业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不能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或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已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将导致该投标人不通过资格审查。
广州市石井开发公司
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6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石沙路自编230号工业小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 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 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 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投标人承诺书
广州市石井开发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石沙路自编230号工业小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投标作出郑重承诺:
一、如我单位中标,保证不卖标、不分包或转包给其它单位,全部工程项目由我单位实施。
二、我单位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确保质量和安全,无条件完成并交付使用。如超出规定时间内,还没有完成施工的,贵单位有权中止合同及一切合作关系,未完成的工程量贵单位可另行安排其它施工单位实施,结算按我单位投标文件所报的单价标准计收,由我单位支付。
三、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而导致建筑物、民众或其它设施损害,均由我单位负责并承担一切补偿。
四、我单位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派出由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单位购买社保一年以上)组成的现场管理架构(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电工等,填写附表),保证上述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实施管理。
五、如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内的要求有所抵触,一切以招标文件为准,我单位无条件遵守。
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和建设单位要求的经济处罚及赔偿,我单位无条件服从。
特此保证。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附表: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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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任职务 |
拟投入人员姓名 |
职称 |
专业 |
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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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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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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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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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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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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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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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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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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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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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主要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质检员、材料员、电工等,具体视本工程具体情况结合招标人对本工程的具体要求自行配备。
2.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提供主要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证、职称证、毕业证、连续近一年的社保证明等证件原件备查,若其中某人员不能提供,则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投标报名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 (盖章)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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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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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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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石沙路自编230号工业小区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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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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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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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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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经理/总监/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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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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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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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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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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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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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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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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