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京新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锅炉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6】124号批复。项目业主为京新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京新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京新高速公路北新堡收费站、沙城服务区南区、沙城东收费站。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2678.14平方米,将3台燃煤锅炉改造成3台电锅炉,其中需拆除的燃煤炉总容量总计5吨,新安装电锅炉容量总计2.83吨;蓄热水箱100立方米,补水箱7立方米;电锅炉总耗电量169.55万千瓦时,蓄热循环泵总耗电量0.24万千瓦时。新增7套电开水器。北新堡收费站浴室和沙城东收费站浴室将原燃煤供热方式改造为太阳能供热方式。
2.3供货期:1个月。
2.4质保期:交工验收后两个采暖期(不少于24个月)。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如下:
(1)京新高速公路北新堡收费站、沙城服务区南区、沙城东收费站锅炉改造(含旧设备拆除、设备基础、安装、管道连接及电缆、变电站扩容)。
(2)北新堡收费站和沙城东收费站浴室和饮用热水系统改造。
(3)施工过程应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
序号 名称 供热面积(m2) 锅炉台数×功率(KW) 蓄热水箱 (m3)
1 北新堡收费站 (电蓄热锅炉) 4438 698 120
2 沙城服务区南区 (固体电蓄热锅炉) 7915 1500 无
3 沙城东收费站 (电蓄热锅炉) 1588.25 250 4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为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3.1.1制造商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之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C级(含)及以上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三级(含)及以上许可证。
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的电锅炉供应安装业绩(业绩以合同书为准)。
3.1.2代理商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之内;具有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设备制造商满足前款3.1.1资质要求。
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的电锅炉供应安装业绩(业绩以合同书为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3.5代理商须有制造商授权,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代理商,或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月 11日至2017年1 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一楼大厅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制造商投标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文件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C级(含)及以上许可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三级(含)及以上许可证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代理商投标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文件的无需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前款制造商投标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2 月15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当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二楼开标4室 。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制造商及代理商开标及评标时需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时相关资料的原件及业绩原件。
8.联系方式
名称:京新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
地址:张家口怀安县柴左公路洋新线路北
邮 编:075000
联系人:罗云锋
电 话:0313-5631188
传 真:0313-5631115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龙泉广场南1号
邮政编码:075000
联 系 人:李亚莉
电 话:0313-4198105
传 真:0313-2310327
附件1:设备制造商授权书格式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4:评标办法
2017年1月11日
京新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锅炉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6】124号批复。项目业主为京新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京新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京新高速公路北新堡收费站、沙城服务区南区、沙城东收费站。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2678.14平方米,将3台燃煤锅炉改造成3台电锅炉,其中需拆除的燃煤炉总容量总计5吨,新安装电锅炉容量总计2.83吨;蓄热水箱100立方米,补水箱7立方米;电锅炉总耗电量169.55万千瓦时,蓄热循环泵总耗电量0.24万千瓦时。新增7套电开水器。北新堡收费站浴室和沙城东收费站浴室将原燃煤供热方式改造为太阳能供热方式。
2.3供货期:1个月。
2.4质保期:交工验收后两个采暖期(不少于24个月)。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如下:
(1)京新高速公路北新堡收费站、沙城服务区南区、沙城东收费站锅炉改造(含旧设备拆除、设备基础、安装、管道连接及电缆、变电站扩容)。
(2)北新堡收费站和沙城东收费站浴室和饮用热水系统改造。
(3)施工过程应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
序号 名称 供热面积(m2) 锅炉台数×功率(KW) 蓄热水箱 (m3)
1 北新堡收费站 (电蓄热锅炉) 4438 698 120
2 沙城服务区南区 (固体电蓄热锅炉) 7915 1500 无
3 沙城东收费站 (电蓄热锅炉) 1588.25 250 4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为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3.1.1制造商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之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C级(含)及以上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三级(含)及以上许可证。
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的电锅炉供应安装业绩(业绩以合同书为准)。
3.1.2代理商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之内;具有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设备制造商满足前款3.1.1资质要求。
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的电锅炉供应安装业绩(业绩以合同书为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3.5代理商须有制造商授权,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代理商,或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月 11日至2017年1 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一楼大厅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制造商投标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文件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C级(含)及以上许可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三级(含)及以上许可证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代理商投标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文件的无需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前款制造商投标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
5.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2 月15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当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二楼开标4室 。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制造商及代理商开标及评标时需携带获取招标文件时相关资料的原件及业绩原件。
8.联系方式
名称:京新高速公路张家口管理处
地址:张家口怀安县柴左公路洋新线路北
邮 编:075000
联系人:罗云锋
电 话:0313-5631188
传 真:0313-5631115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龙泉广场南1号
邮政编码:075000
联 系 人:李亚莉
电 话:0313-4198105
传 真:0313-2310327
附件1:设备制造商授权书格式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4:评标办法
2017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