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机关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鹤山区行政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二标段进行国内三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鹤壁市鹤山区;
2.2 建设内容:对鹤山区人民政府二号院、鹤壁集镇政府办公楼及其附属楼和中山办事处办公楼进行节能改造;
2.3 投资规模:约900万元;
2.4 工 期:4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地方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国家节能改造项目验收规范要求;
2.6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第二标段:中央空调及相应供电系统节能改造(改造总面积7163.5㎡,专用供电系统3030m,全部为鹤壁集镇政府办公楼及其附属楼);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标示的全部工作内容;2.8 承包方式:综合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不是中央空调制造商的须提供中央空调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本次招标项目,每个投标人只允许投一个标段。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月10日 - 2017年1月16日在《鹤壁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附件二:图纸;附件三: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交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将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4.3本次招标项目变更(如有)、延期(如有)等事项,投标人均可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查看相关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此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山区行政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92-2317152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2-3636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