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区马鞍山公园及半岛滨水公园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梅州城区马鞍山公园及半岛滨水公园工程 已由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梅市发改审批函[2015]4号、[2015]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梅州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自筹 。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对该项目进行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
本招标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55公顷,其中 标段一: 马鞍山公园规划占地面积约31公顷,采取分期分段施工方式;其中:一期为马鞍山山体范围,总面积约14.5公顷;二期为村庄湿地,总面积约11.56公顷;三期为原有污水厂及科捷公司地块,总面积约4公顷。标段二: 半岛滨水公园沿梅江芹洋半岛U型水系的北岸建设,U型地块西起嘉应东路,东至S223省道结束,总长约4.7公里,总用地面积约24公顷。
2.2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及施工(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3 工程地点: 梅江区东升村马鞍山、梅江区金山街道办芹洋半岛;
2.4 建设工期: 标段一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标段二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承包方式: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 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7000万元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
3.2 、资质要求: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中级或中级以上资格;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建设项目; 省外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3.4 业绩要求: 企业近三年(2012年3月1日以后)具有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不少于1.5亿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单项设计合同设计费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业绩。
3.5 信誉要求:
自2014年9月1 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或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公示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6 其他要求:
同一投标人允许同时参与二个标段的投标事宜,可兼中二个标段,报名时须是二个不同项目负责人。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1.1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梅州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 ;
(3)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4)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5)人民银行核准的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业绩证明材料:企业近三年(2012年3月1日以后)具有单项工程合同额不少于1.5亿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设计和施工合同复印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8) 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和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亲自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交 原件核查。
5.2 报名时间: 2015 年 4月1 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 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于 2015 年 4月2 日至 2015 年 4月6 日 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到 梅县区人民南路新府街(程江镇政府对面)宜居桃源小镇C1栋22号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各500元,其他资料费各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4月22 日 9:00 时,提交到 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 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 梅州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点: 梅州市中环路(原广东强华公司办公楼)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188053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3栋4楼
梅县区人民南路新府街(程江镇政府对面)宜居桃源小镇C1栋22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53-28816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