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邑县环境保护局,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平邑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平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2、项目编号:PY2017GC005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平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涉及平邑县经济开发区、城北指挥部及13个街镇的3个备用地表水水源地水库及103眼农村地下水饮用水井,16处人工湿地和177处汪塘整治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4、项目实施工期:60天(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
第二标段:平邑街道(含长山保护区)、温水镇人工湿地和汪塘整治建设;
第三标段:仲村镇、武台镇人工湿地和汪塘整治建设;
第四标段:保太镇、卞桥镇人工湿地和汪塘整治建设;
第五标段:地方镇、铜石镇人工湿地和汪塘整治建设;
第六标段:郑城镇、流峪镇人工湿地和汪塘整治建设;
第七标段:白彦镇、临涧镇人工湿地和汪塘整治建设;
第八标段:经济开发区、丰阳镇人工湿地和汪塘整治建设;
第九标段: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全过程监理
第十标段:人工湿地和汪塘整治建设全过程监理
投标单位可以对以上所有标段分别报名,但一家公司最多只能中取其中的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第一至第八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监理标:投标申请人需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甲级资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有下列情况或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报名无效,招标资料费用不退。
(1)被法院、建设、水利、环保、道路、国土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2)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3)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4)借用资质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自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每日9:30-11:30、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2、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中介服务区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施工标: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开户许可证、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或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拟投入项目管理技术人员资格证件、身份证、劳务合同、2016年度养老金缴纳证明,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5)投标单位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记录证明(审查结束后由招标公司统一查询);
(6)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
监理标: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开户许可证、监理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拟承建本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总监的劳务合同、身份证、2016年度养老金缴纳证明;
(以上资料带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
4、招标文件售价:150元/标段(含图纸,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17年2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将不再接收。
递交投标书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2月8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邑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539- 8380585 18553938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