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火电机组综合监测子站建设招标公告 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委托对该公司火电机组综合监测子站建设,组织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0632-1540HW3L0507
二、招标项目名称: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火电机组综合监测子站建设
三、项目概况: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为两台300MW火电机组,DCS系统为北京国电智深公司产品,调度要求的机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监测、煤耗、辅机设备运行信息上传,通过和DCS通讯及远动RTU通讯获取、CEMS硬接线通讯获取信息,并上传至火电机组综合监测主站系统。
四、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火电机组综合监测子站建设。详细技术规格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交货地点: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项目现场,山西交城县东部,与太原市清徐县交界的王明寨村西500m处。
七、资质及其它相关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业绩、信誉良好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对此类项目要求的相关集成、安装资质;
3、投标人所投设备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书(适用产品须提供);
4、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需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要求:报名时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简装装订成册):
(1)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书(适用产品须提供));
(2)企业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 近三年内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证明。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予以确认。所有报名单位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需持身份 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证书、近年来同类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原件现场查验 后即退还投标人,复印件概不退还)。
九、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3月30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4月15日09: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三、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山西国锦煤电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王明寨村西
联系方式:辛先生
电 话:0351-5989080
传 真:0351-5919929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斌 申璋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A座12层
电 话: 0351-7882993 13754869399 13835166845
传 真: 0351-7882965
电子邮箱:13754869399@163.com
网址http://www.sxtender.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原市鼓楼支行
帐 号:147951527391 201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