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热电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1.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5台锅炉耐火材料维修
1.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根据甲方5台锅炉停炉时间确定,24小时连续施工,满足甲方要求,准确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主。
1.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1.5 招标范围:1——5#锅炉所有位置耐火材料维修(大修除外),采用乙方总承包方式(含清除及安装、主辅材、烘炉、冬季施工措施、材料第三方检测等)。
1.6 其他 /
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投标人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耐火材料的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证书
2.3 投标人具备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除特别约定外,均指2013年12月16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止)内220t/h(50MW)及以上CFB锅炉耐火材料维修良好业绩不少于5台,并提供联系单位名称、联系人及固定联系电话,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需具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类似业绩不少于2台,并提供企业为其支付3年(2016年12月份以前)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特殊工种(电工等)需具有相应资格证。
2.5 本次竞争性谈判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6 供应商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2.7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供应商自行编制的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
2.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9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附承诺书原件,格式后附)。
3、报名及《谈判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月16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30―4:30
3.1 《谈判文件》购买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8房间;
3.2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3.3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22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3.4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盘锦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4、招标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云峰、马雪
电 话:0427-3951320、0427-5855970
5、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8室
电 话:13840266396、010-62108161
传 真:010-62110685
联 系 人:王劲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