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班车租赁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
2、项目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班车租赁项目。
2.2服务用途:员工上、下班准时接送,员工加班准时接送。
2.3招标范围: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班车租赁,车辆共计需要5台,其中18座次一台,33座次1台,45座次3台。
2.4服务地点:长春市内。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所投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投标人须有能力满足技术要求规定的服务要求。
3.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3.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道路运输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应包括但不局限于客运。
3.4投标人须具有至少有三年以上的班车服务经验,服务车辆为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的合同证明资料,合同签订日期为2014年1月1日之前),且具有良好的信誉。注:所提供业绩合同的主体方须为投标人自身。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3.4条款载明的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所有相关复印件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1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8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新能源汽车分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区锦竹西路538号
联 系 人:陈 鑫
联系电话:0431-819609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王 龙
联系电话:0431-89694978-8002,89694069
传 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115749
日 期: 2017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