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打捞局芝罘湾基地溢油应急及抢险打捞设备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打捞局芝罘湾基地溢油应急及抢险打捞设备库工程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 交规划函【2014】9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主要建设内容:规划用地面积约2.5公顷,拟建场地为填海形成,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溢油应急回收及抢险打捞设备库1座,门式刚架结构,层数1层;库内配套建设溢油应急工作用房,层数2层;总建筑面积约7226㎡;晾晒面积5000㎡;配套建设污水处理、道路、绿化、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消防、暖通等设施。(2)完善部分溢油应急和抢险打捞设施装备技术设计。
2.2 项目地点:烟台市芝罘岛南面的芝罘湾内。
2.3 招标范围:烟台打捞局芝罘湾基地溢油应急及抢险打捞设备库工程(包括设备)勘察设计,包括工程测量、初勘、初步设计(包括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文件)、详勘、施工图设计等内容。2.4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初勘并向发包人提交初勘报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详勘并向发包人提交详勘报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至发包人;初步设计批复后,自发包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至发包人。
2.5 质量要求:通过国家工程设计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地质勘察报告通过烟台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批,设计方案通过烟台市规划局审批,初步设计报告文件通过交通运输部审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水运行业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3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能够满足工程需要。
3.4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 3 月 27 日至 2015年 4 月3日上午8:30-11:30时或下午13:30-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4 月17 日 14时00分,地点为:烟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 代理机构: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芝罘岛东路100号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3-31号
邮 编: 邮 编:264000
联 系 人: 刘新明 联 系 人:孙凯、姚莎莎
电 话: 0535-6596586 电 话:0535-6741402、6742806
传 真: 传 真:0535-674280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tzbdl@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烟台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 1606020509022176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