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9.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18日 08:00 至 2017年01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对《贵港市国资委关于解决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临时充电设备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办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