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委托,对广州新建镀锌线废水处理站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GSJ111503015
2.项目名称:广州新建镀锌线废水处理站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鞍钢广州镀锌线--废水处理站
3.2项目要求:见鞍钢广州镀锌线--废水处理站技术规格及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4.1.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4.1.2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设计、技术、装备、制造、安装、质量、成本、服务、管理和资源优势的生产型企业。
4.1.3获得本项目相应的产品、行业、服务认证、许可和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优势。
4.1.4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所需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
4.1.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4.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7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赶到现场(广州新建镀锌线)及时服务、维修。
4.1.8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付款方式为:合同生效后付20%预付款,主要设备产成经买受人确认后付10%进度款,全部设备到齐验收合格并开具合法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65%货款,余5%质保金待设备正常运转一年无质量异议使用单位出具合格证明后一次付清。
4.1.9中标后,中标人非鞍钢股份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现有供方,中标后应向招标人交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总价的5%收取)。
4.1.10送货地点:广州新建镀锌线改造使用现场
4.1.11验收方式:按照技术协议要求组织验收。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agzbzx.com下载)。
4.2.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认证证书、行业许可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2.3 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4体现投标人整体实力和突出专长的企业概况。
4.2.5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证明,产品在国内大型知名企业(如宝钢、武钢、首钢)有使用业绩(合同复印件)。
4.2.6投标产品对应产品样本及说明书
4.2.7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参加技术交流,技术交流通过后方可参加投商务标。
6. 报名时间:投标人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于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3:00~17:00,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412室报名。
7.联系方式
采购方: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
联系人: 范晓云
电 话:0412-6734617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中华北路25号
邮 编:114033
联系人:崔丽丽,杨冰
电 话:0412-6736667、0412-6736692
传 真:0412-6736619
网 址:www.agzbzx.com
开户银行:建行鞍钢支行
账 号:21001630504052504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