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杭锦旗新能源产业示范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发【2012】48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杭锦旗茂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长泰新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中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备案号:2015GCHZ0018
2.2项目名称:杭锦旗新能源产业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3建设地点:鄂尔多斯新能源产业示范区新兴产业园区(杭锦旗锡尼镇工业园区)
2.4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10000m?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及企业自筹
2.7项目投资额:约1990万元
2.8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3日历天内
2.9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验收合格工程标准
2.10本次招标:不采用电子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
四、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样可以承揽)或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注册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建设工程。
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3 月 27日至2015年 4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 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建设工程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4投标人报名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二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还需法人签字并加盖法人手章,以上资料须在有效期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4 月 17 日09时00分,地点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企业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原件;
(6)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注册证原件;
(7)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人员及其他必须提供的原件;
(9)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原件。
注:其它所需资料证明原件,严格参考招标文件中有关要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其他要求:
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锦旗茂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长泰新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
联系人:项洲南
电 话:0477—6887078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金辉大厦A座18层1805室
联系人:林磊
电 话:0477—8319336
邮 箱:64662579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