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苏盐沿海合作开发有限公司 负责实施的苏盐沿海合作开发园区港区片五条路绿化养护及污水提升泵站绿化养护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招标公告,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择优选择绿化工程养护管理承包单位。
二、 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苏盐沿海合作开发园区港区片五条路绿化养护及污水提升泵站绿化养护工程
(2)项目地点:大丰港经济区
(3)养 护 期:1年
(4)项目规模:苏盐沿海合作开发园区港区片鹿鸣路(静苏路)绿化管护面积约24912㎡;里下路(丰朗路)约20765㎡;张家港路(同升路、同升河)约54433㎡;昆山路(同庆路)约19766㎡;常熟路(同富路)约56294㎡;同升河闸站约1905㎡;同富河闸站约1578㎡;2#污水提升泵站约502㎡。
(5)质量要求: 合格
(6)资金来源: 自筹
四、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合同估算额如下: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投标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城市道路绿化养护工程单项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养护合同原件、考核合格证明(业主证明)原件。
(2)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招标投标阶段对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作无在建工程要求。
(4)本项目为绿化养护项目,绿化养护工程要求做到随叫随到,以应对突发事件或重要活动,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大丰境内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绿化养护工程必备的作业机械(至少具有数量不低于招标文件所要求数量的割草机、绿篱修剪机)。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一经查实,招标人将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将承担发包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6)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5)大丰境内固定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并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6)提供满足招标文件配备要求的养护设备购置发票等权属证明;(7)符合招标公告第五条要求的“投标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注:①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4)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②如投标单位提供的是网上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提供有权部门的查询网址、验证码等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2月4日18时前到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苏盐沿海合作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港经济区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01423686
(2)招标代理: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高新技术区大数据产业园17号楼三楼
联系人: 季玲玲 联系电话: 0515-83839668
日期:2017年1月24日
二、 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苏盐沿海合作开发园区港区片五条路绿化养护及污水提升泵站绿化养护工程
(2)项目地点:大丰港经济区
(3)养 护 期:1年
(4)项目规模:苏盐沿海合作开发园区港区片鹿鸣路(静苏路)绿化管护面积约24912㎡;里下路(丰朗路)约20765㎡;张家港路(同升路、同升河)约54433㎡;昆山路(同庆路)约19766㎡;常熟路(同富路)约56294㎡;同升河闸站约1905㎡;同富河闸站约1578㎡;2#污水提升泵站约502㎡。
(5)质量要求: 合格
(6)资金来源: 自筹
四、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招标内容、合同估算额如下:
|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额 |
|
1 |
苏盐沿海合作开发园区港区片五条路绿化养护及污水提升泵站绿化养护工程 |
绿化养护管理,详见工程量清单、养护要求。 |
约90万元 |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投标企业类似业绩:投标人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城市道路绿化养护工程单项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养护合同原件、考核合格证明(业主证明)原件。
(2)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招标投标阶段对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作无在建工程要求。
(4)本项目为绿化养护项目,绿化养护工程要求做到随叫随到,以应对突发事件或重要活动,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大丰境内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绿化养护工程必备的作业机械(至少具有数量不低于招标文件所要求数量的割草机、绿篱修剪机)。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一经查实,招标人将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将承担发包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6)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六、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5)大丰境内固定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并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6)提供满足招标文件配备要求的养护设备购置发票等权属证明;(7)符合招标公告第五条要求的“投标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注:①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4)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②如投标单位提供的是网上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须提供有权部门的查询网址、验证码等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2月4日18时前到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苏盐沿海合作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港经济区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01423686
(2)招标代理: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高新技术区大数据产业园17号楼三楼
联系人: 季玲玲 联系电话: 0515-83839668
日期:2017年1月24日



